一、目标任务
用两年(2019年—2020年)时间,完成全县特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提高特困妇女自我保健意识,“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提升我县特困妇女健康水平。
二、筛查对象
全县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35—64周岁(出生日期:1984年1月1日—1954年12月31日)妇女。其中符合《旌德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旌卫计〔2017〕109号)中建档立卡贫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条件的,不在此次筛查范围。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5月15日前)
- 成立组织:成立旌德县特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领导小组、专家技术指导组。
- 摸底调查:
开展筛查对象摸底登记、宣传发动等工作。
(1)村(社区)妇联通过入户调查,填写《宣城市特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对象摸底调查表》(附件3),4月26日前,由所在村、社区盖章后报送到所在地镇妇联。
(2)镇妇联核实登记对象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及贫困原因后,填写《宣城市特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对象汇总表》(附件4-1,4-2),5月8日前,由所在镇政府盖章后报县妇联。
(3)县妇联会同卫健委、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局等单位,对镇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宣城市特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县市区汇总表》(附件5),5月15日前,由县特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宣城市特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妇联权益发展部)。
此后如有新增人员,请于12月25日前汇总报县妇联。
- 确定筛查机构:旌德县妇幼保健院
(二)免费筛查阶段(2019年5月15日至2020年10月31日)
- 2019年5月15日至12月31日:全面开展特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
- 202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查缺补漏,确保全县特困妇女全部接受“两癌”免费筛查。
(三)考核验收阶段
在每年12月初,市特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开展验收工作,县特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开展“两癌”筛查项目质控并上报质控结果、报表和工作总结。
四、项目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 妇科检查;
- 宫颈细胞学检查或醋酸染色检查/复方碘染色检查(以下简称VIA/VILI),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使用除宫颈细胞学检查或VIA/VILI检查以外的其他高级检查方法。
- 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或VIA/VILI结果可疑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 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 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
- 乳腺钼靶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
- 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
- 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在进行乳腺彩超、乳腺X线检查的时候,要注意留存被检查者的影像资料。
(三)加强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
随访人员要按照特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要详细收集目标人群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医生的作用,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检查。
(四)人员培训
- 培训对象:县卫健委将适时组织县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特困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质量。
- 管理人员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和要求、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上报等。
- 技术人员培训内容:
(1)宫颈癌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范、HPV检测及诊断标准等)。
(2)宫颈细胞学(涂片及染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报告方法)、VIA/VILI、阴道镜、组织病理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报告和信息登记表册填写要求等。
(3)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组织病理检查方法和标准以及相关治疗知识等)。
(4)乳腺彩色超声和乳腺X线检查操作方法、注意事项、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和信息填写及质量控制要求等。
(五)信息管理和收集
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筛查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和季度统计表(附表7、8、9、11)按季度报送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报送时间:每年1月30日、4月30日、7月30日、10月30日,邮箱:jxfjzxxxk@163.com,联系人:余辉,联系电话:0563- 5038386。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县特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县妇联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2、各乡镇政府是特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特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督导,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共同推进特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
1、县卫健委:负责成立县特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专家技术指导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统一检查标准、筛查方法、技术保障、数据管理,强化实验室管理,为筛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确定承担“两癌”筛查任务的机构等。
2、县妇联及各镇妇联、卫计办:负责做好特困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对象的摸底登记、宣传发动、组织集中筛查等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特困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县级经费预算和拨付,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等。
4、县民政局:提供低保人员数据(名单)等。
5、县医疗保障局:按照相关政策落实参保患病妇女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
6、县扶贫开发局:提供建档立卡家庭数据(名单),督促驻村帮扶人员积极宣传“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等。
(三)保障经费投入
筛查经费。标准为128元/人,由县政府出资50%,以“先预拨、后结算”方式据实结算。摸底调查结束后,在每年度免费筛查开始前,根据需筛查总人数预拨当年项目资金的50%,年末经市县领导组验收合格后,各级财政结清当年项目资金。
(四)加强宣传发动
各镇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参加“两癌”免费筛查的重要意义,营造适龄妇女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特困妇女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