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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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203/201908-0004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01 发布日期: 2019-08-01
索引号: 003260203/201908-0004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01
发布日期: 2019-08-01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01 00:00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章国庆 委员:

 

您提出的“财政性存款在各大银行合理分配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很好,旌德农村商业银行为我县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根据财政部财库[2015]257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管理的指导意见》,为严格规范财政专户开立程序、全面清理整顿存量财政专户,我县于2016年对各商业银行的财政专户进行了清理规范,保留核算社保基金、国际贷赠款、中央专项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财政专户5个,其中旌德农村商业银行财政专户1个,主要核算社保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目前,我县的财政性资金主要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出。少量的专项资金,根据资金性质,按专户的核算内容,分别拨付至各财政专户。

今后,在不违背专户核算内容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将专项资金拨付至旌德农商行财政专户,尽量提高农商行财政性存款比重。

根据政办[2018]146号《关于印发〈旌德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为充分发挥现代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服务县域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县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考核。县政府根据考核情况,重新调整县级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在各金融机构的存放比重。

 

 

 

答复单位:旌德县财政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