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县财政决算情况
1、财政收入情况: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66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比上年增收4220万元,增长6.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8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比上年增收2591万元,增长5.6%。
2、财政支出情况:全县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30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支出的98.8%,预算执行率基本与上年持平,增支13791万元,增长12.6%。
3、财政平衡情况: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955万元,加税收返还1270万元、省财政补助收入68944万元、债券收入4065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233万元,加调入资金1801万元,收入合计162858万元。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3064万元、上解支出24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734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5万元,支出合计16161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4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3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加上级补助2327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196万元,收入总计2867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55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支出的95.2%,调出1801万元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738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9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全县社保基金收入23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加上级补助8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1682万元,收入总计44973万元。当年社保基金支出21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3110万元。
(二)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1、财政收入情况:由于2013年县乡财政体制调整,乡镇财政收入全部划入县级国库,县本级财政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全县相同。其中: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8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较上年增收2591万元,增长5.6%。
2、财政支出情况: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年初预算85838万元、加上年结转1232万元、中央和省级追加补助19411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7140万元,调入资金安排支出1028万元,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收入330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17957万元。本级实际完成支出116625万元,占预算的98.9%,与上年基本持平,增支13255万元,增长12.8%。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955万元,加税收返还1270万元、省财政补助收入68944万元、债券收入4065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232万元、调入资金1801万元,收入合计162857万元;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6625万元,加上解支出247万元和补助乡镇支出6351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734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5万元,支出合计,16152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33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县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及结余和全县数字相同。县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及结余和全县数字相同。
2015年,我们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较好的完成了财政预算目标,支持了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1、保障民生,服务发展,财政普惠于民成效显著。全年教科文卫、社会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三农等大民生支出10065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的81.8%,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33项民生工程支出22300万元。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支持转型发展主动有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多方筹集资金,全力支持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年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71272万元。二是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全年兑现企业贡献、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上市融资、贷款贴息、名牌产品奖励等各项奖补资金2214万元,全力扶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安排资金700万元,设立小微企业助保金和农业助保贷,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效应。安排资金4492万元充实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县担保公司资本金达到14600万元。三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拓展融资平台,全年累计融资53000万元,支持江村大道西延段、高铁站前广场、丰干里驳岸景观等重点工程建设,生态山水园林城市格局基本形成。与徽商银行合作组建4亿元“旌德县旺旌城镇发展一号基金”,服务城市建设。创新融资方式,高铁新区基础设施一期217省道西迁、和平路西延、灵芝公园3个PPP项目总投资35300万元,在全国首创县级“担保+PPP”模式。四是支持全域旅游全面推进。围绕全域旅游战略,筹措资金4800万元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景区标准,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933万元,整合美好乡村建设资金1562万元,完成5个省级重点村,1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建设。设立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旅游推介、宣传,扩大我县文化旅游资源的美誉度、知晓度和影响力。
3、规范管理,深化改革,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严格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深入贯彻新预算法,建立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首次向人代会报告三本预算编制情况。预算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开展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完善了制度建设,建立了定期清理机制。全年累计收回财政专户和部门两年以上结余资金4424万元。二是政府债务管理逐步规范。通过债务甄别清理,在锁定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的基础上,通过规范举债方式,置换存量债务,防范债务风险。2015年累计争取债券份额40665万元(新增债券3308万元,置换债券37347万元)。已置换存量债务37347万元。三是政府采购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实施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创新采购监管机制。全年政府采购预算34643万元,实际采购资金29661万元,节约率14%。四是政府购买服务深入推进。制发了《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拟定《旌德县本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在与部门做好会商对接基础上,确定了17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购买金额1748万元。五是财政财务管理逐步规范。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制定出台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开展涉农专项资金、乡镇财务等专项检查。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扎实推进。
(三)超(减)收收入安排
2015年县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收855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