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维护社会安全 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1 00:00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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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司法所:
2019年春节即将来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工作, 全力维护春节和“两会”期间社会安全和谐稳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充分认识做好舂节、“两会”期间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全国两会也将 即将召开,春节是全国人民的重要传统节日,全国两会也是一年一度的重要会议,维护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社会安全和谐稳定工作,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各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中,具有重要工作职能和工作任务,特别是社会矫正监管安全、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是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密切相关。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会矛盾化解等项工作,既是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各地司法所的职责所在。各基层司法所要充分认识维护好社会安全和谐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和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县社会安全和谐稳定。
二、要切实做好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工作
1、要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当前,由于基层社区矫正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安全稳定意识不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要把维护社区安全稳定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任务,强化安全底线思维,牢固树立“防范为先”理念,切实加强监管安全责任管理,严格落实社区 矫正各项监管措施,把各项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在春节、“两会”期间,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不参与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治安和刑事案件。一是要深入开展走访排查活动。对辖区内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走访排查。要进家庭、进工作单位、进所 在社区(村),对社区服刑人员逐个开展谈话教育,准确掌 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情况、矫正表现、活动轨迹、社会交往等情况,牢牢把握监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曰常监管。认真落实“双八”制度,进一步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双八”教育,严格考勤,严格时限要求和工作要求,杜绝“双八”教育走过场,切实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和接受教育的成效。三是要严格请销假制度。春节和“两会”期间,从严控制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对确需外出的, 一定要落实相关审批手续和开展外出谈话教育;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准假。同时,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不发生不假外出现象。四是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应用。要善于运 用信息化手段监管社区服刑人员,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微信群的使用管理。釆取位置共享+视频通话、电子腕带、通话位置查询,以及轨迹分析等多种信息化方式,核验社区服刑人 员行为动态情况,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始终处在监控、监管之中。五是要开展困难帮扶工作。对生活有实际困难、有严重疾病的社区服刑人员,特别是贫困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开展帮扶解困活动,防范社区服刑人员因生活无着落导致违法犯罪 现象发生。
2、高度重视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春节和“两会”期间,正是农民工打工回乡阶段,也是各类矛盾纠纷多发易发时期,各基层司法所要积极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全县各司法所和各调解组织,要通过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等形式,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及时发现和掌握基层矛盾纠纷隐患,建立相关工作台帐。对能够调解的,要及时化解;对不能立即调解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众性矛盾 纠纷隐患,要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及时上报所在地党委政 府。二是要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要充分彰显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坚持边排查边调解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第一时间组织进行调解,确保各类矛盾纠纷能够发现的了、调解的好。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认真制定调解方案,精心组织调解,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三是要切实做好矛盾纠纷预警研判工作。 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要对各类矛盾纠纷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归类,按照纠纷类型和轻重缓急有计划地组织 进行调解,坚持边调解边研判,对各类苗头性纠纷和重大矛 盾纠纷隐患要及时形成预警研判报告,第一时间上报纠纷所在地党委政府,为党委政府领导及时准确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3、要高度重视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各基层司法所作为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牵头协调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和履行好工作职能,深入开展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要切实做好衔接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要及时衔接到位。各基层司法所接到转安置帮教通知书和刑满释放通知后,要及时通知刑释人员家属将其接回;对未改造好或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人员,要报当地派出所备案,并向其所在地的乡镇党委政府报告,协调有关单位和村(社区)安排专人将其接回。对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以及无住房、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要积极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协调解决有关困难,确保刑释人员出狱(所)后,能够衔接到位,防止脱管、漏管。 二是要积极开展走访摸排活动。开展一次入户走访刑释人员活动,全面掌握了解刑释人员最新思想动态、家庭状况、工作情况,建立完善相关名册,完善一人一档登记。在走访过程中,对新发现的刑释人员要及时衔接,要落实相关对接帮扶措施;对思想情绪波动较大或有反常行为的人员,出现有重新违法犯罪苗头倾向的,要在积极做好思想稳控工作的同时,及时反馈到当地公安机关列为重点帮教对象,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要积极做好安置帮扶工作。对新刑释人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社区)落实户口、就业、生产资料、保险等方面的困难;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刑释人员,要及时与民政等有关部门沟通,落实相关困难救助政策,符合低保条件的要积极纳入低保对象。要积极组织工会、妇联、共青团、民盟等组织和社会团体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动员职工、团员、青年妇女以及退休人员开展“一帮一”、“多帮一”活动,让刑释人员充分享受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三、要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积极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1、要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司 法行政工作网站、横幅标语、微信群等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宣传氛围。
2、要进一步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充分利用矛 盾纠纷排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走访活动时机,对涉黑涉恶人员和事项进行摸排,特别是要对涉枪、涉爆、涉邪类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对象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以及群体性和重大矛盾纠纷等情况,要进行重点摸排和建立相关名册,做到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掌握全面及时准确。
3、要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工作。对有重新违法犯 罪倾向和严重家庭矛盾情感纠纷,以及因生活无着、长期患病、心理失衡表露出实施极端暴力犯罪倾向的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处理的社区服刑人员,要积极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帮教措施,实行每曰电话报告,发现违法犯罪苗头倾向时,要第一时间做好思想稳控工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跟踪监控措施,防止他们参与涉黑涉恶事项和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要充分运用定位系统、视频查验、位置共享等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社区矫正重点人群动态,发现越界违规,及时纠正处理,严防脱管、漏管 和虚管,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可控。
四、要严格落实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各基层司法要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积极建立和认真落实专人值班制度,建立完善重大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和报告制度,各所值班表要及时上报县局备案(基层股、社矫中心)。各司法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发生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和涉及负面网络舆情时,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市局报告。春节和全国 “两会”期间实行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各基层司法所要在每日14: 00前向县局社区矫中心和基层股报告当天安全稳定情况。
各基层司法要严格按照文件有关于要求,扎实开展特殊人群安全监管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活动的部署、走访记录、信息图片的整理归档工作,此项活动纳入司法行政半年工作考核内容。
旌德县司法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