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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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211/201905-00029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生活困难 群众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 文号: 皖民社救函〔2019〕110 号
生成日期: 2019-05-30 发布日期: 2019-05-30
索引号: 003260211/201905-00029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生活困难 群众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
文号: 皖民社救函〔2019〕110 号
生成日期: 2019-05-30
发布日期: 2019-05-30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生活困难 群众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0 00:00 来源:省民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切实做好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把做好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生活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作作为全省民政脱贫攻坚的鲜明主题,坚持兜底线、救急难、助脱贫,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与国家减贫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相配套,确保到 2020 年革命老区生活困难人员同全国全省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生活困难群众是指老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重点优抚对象、失能半失能的特困人员、城乡低保中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重点关爱帮扶对象)。

二、落实救助政策

一是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对重点关爱帮扶对象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在计算家庭收入时,优待抚恤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对重点关爱帮扶对象,可采取增发低保金等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对重新就业或创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可实施“低保渐退”,给予一定时期的渐退期,实现稳定就业创业后再退出低保范围。

二是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积极开展先行救助,不断增强救助时效性。落实县、乡两级审批政策规定,逐步提高救助水平。对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解决其困难的,要充分运用好“转介服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积极转介相关部门协同救助;需要慈善救助帮扶的,及时转介给相关公益慈善组织,形成救助合力。

三是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不断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持续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革命老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全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加快农村敬老院等特困供养机构均等化建设,提高服务设施保障能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重点关爱帮扶对象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

三、开展救助服务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拓展社会救助内容,在做好物质类救助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关爱帮扶对象提供必要的救助服务,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能力提升、社会融入和获得感的增加。

一是明确服务内容。各地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形式,对重点关爱帮扶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家政服务、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优抚对象关爱等领域社会工作,为重点关爱帮扶对象提供情绪疏导、精神抚慰、资源链接、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等方面的服务。

二是引导社会参与。各地要积极培育发展以扶贫济困等为宗旨的社会组织,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关爱帮扶工作。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建立专项基金,科学规划、设立帮扶项目,承接政府救助之后“转介”的个案,形成与政府救助的有效衔接、接续救助,形成帮扶合力。

三是完善购买机制。各地要合理设置购买项目,将服务内容纳入相关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标准明确、结果可控、动态调整的购买机制。各地要切实把购买服务所需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有效满足重点关爱帮扶对象基本需求。

四、落实定期走访

一是定期走访。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干部包村(居)、村(居)委干部包户”走访联系制度,确保每个重点关爱帮扶对象都有走访联系人。对联系走访的困难群众,包村干部要每月走访 1 次,包户的村(居)委干部每周至少查看或联系 1 次,了解其住房、水、气、电等安全工作和日常生活、身体状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因户施策。包村干部要开展调查研究,在村(居)委干部的协助下,了解掌握重点关爱帮扶对象的家庭情况及致贫原因,结合他们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帮助制定具体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并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各类帮扶到户项目。

三是提升质量。村(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以社区为平台,结合城乡社区建设,积极促进驻社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社区志愿者等主体参与帮扶,鼓励、引导社区居民开展帮扶困难群众志愿服务和互助服务。

五、强化保障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生活困难人员关爱帮扶工作,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巡视整改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兜牢底线、优化服务供给、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创新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成效到位。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市、县民政部门要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扶贫、财政、人社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会商交流,研究解决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生活困难人员关爱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生活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做好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生活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增强社会各界的认同与支持,大力营造积极向上、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合力攻坚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地做好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生活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民政厅。

                                                                                                                        2019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