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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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211/201612-00099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旌德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县级管理的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23 发布日期: 2019-01-23
索引号: 003260211/201612-00099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旌德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县级管理的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23
发布日期: 2019-01-23
县级管理的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9-01-23 00:00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服务事项

县级管理的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权力类型

行政审批

设定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50号令)

申请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办理材料

社会团体筹备成立:
(一)筹备成立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三)章程草案;(四)住所使用权证明;(五)注册资金来源单位或个人的出资证明;(六)拟任负责人名单,各负责人简历(加盖单位人事章,并注明在社会团体的拟任职务)及身份证复印件。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到民政部门取验资通知单,按照要求进行验资。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三)章程及其电子版;(四)住所使用权证明;(五)《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六)《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七)《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八)《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一)《社会组织变更登记申请表》;(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三)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四)社会组织法人登记的正、副本。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一)注销登记申请书和《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申请表》;(二)社会组织清算审计报告;(三)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证、副本和印财务凭证。

服务部门

旌德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办理地点

旌德县民政局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为60日;承诺时限为30日。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公告

收费标准

联系电话

0563—86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