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安徽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修订)》
二、申请条件
户籍在宣城市宣州区的中国公民
三、申请材料
1、《户口补录审批表》(户籍地派出所签署审核意见);
2、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3、申请报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提出);
4、补登补录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2、派出所调查核实后上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
3、行政审批科审批;
4、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将审批结果通知派出所。
五、承诺期限
派出所20个工作日,行政审批科3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联系电话:302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