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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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182/201808-00053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13 发布日期: 2018-12-13
索引号: 003260182/201808-00053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13
发布日期: 2018-12-13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2-13 00:00 来源:旌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何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河西北路机动车禁行”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中具体明确表达了旌阳镇河西北路因属旌阳一小学生出入的必经之路,有大量机动车在该路段通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问题的担忧,并且提出了合理建议,非常中肯。经县领导批转我局办理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交管大队根据相关职责进行调研并加强相关管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旌阳一小大门设置在河西北路,此路段是该校学生上学、放学必经之路。在学生上学特别是放学时段,该路段学生及接送学生的家长人满为患,此时若有车辆进出该路段,确实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我局交管大队一直坚持以“护学岗”的形式加强该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同时在旌阳一小所在路段两端设立了车辆禁停标牌。旌德县行政执法局和旌阳一小同时依据各自职责开展了相应的管理工作,一定程度缓解了该路段人车拥挤同行的现象。这其中需要说明的是,因我局交管大队警力匮乏,遇有其他紧急任务时,可能无法派遣民警到该路段执行“护学岗”任务,但这种情形并不常见。

您在建议中提到机动车“禁行”标志的问题,目前并未设置。因旌阳一小学生上学、放学时段人员拥挤的现象时段集中且时间较短,同时,该路段还有居民住宅区、商铺、企业等,综合考虑,不宜也不需要实施机动车“禁行”措施。当然,我局交管大队也将向县住建委通报您关于在该路段增设机动车“禁行”标志或标牌及相关监控设施的建议。增设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工作是由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条第四款“建设(城市规划、市容)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城市道路、桥梁、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加强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等行为的管理,合理规划城市公交线路、站点及停车场;根据交通需求,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清理违法占道、违法设置广告和违反规定搭盖建筑”及《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之规定,道路交通设施的规划、设置和维护,是属于县政府建设(城市规划、市容)主管部门,我县旌阳镇城区道路交通设施相关规划、设置和维护工作由县住建委承担。

我们感谢您对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努力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旌德县公安局

                        二0一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