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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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182/201806-00085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做好县局历年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28 发布日期: 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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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做好县局历年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28
发布日期: 2018-06-28
关于做好县局历年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8 00:00 来源:旌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所队室、指挥中心:

       为完成县局历年来档案归档工作,根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解读》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 档案整理时间

       1、文书材料由各部门内勤负责收集于8月31日之前整理完毕。

       2、业务档案由业务大队、室于8月31日之前整理完毕。

       3、会计档案、声像档案于8月31日之前整理完毕。

       4、案卷卷宗档案于8月31日之前整理完毕。

       二、归档流程及归档范围

       各部门对照《安徽省公安档案归档流程及管理制度》及附件中对应文件进行整理。(请各部门派人至指挥中心215室领取《安徽省公安档案归档流程及管理制度》)

       三、归档部门

      归档部门:指挥中心、网安大队、政治工作室、警务保障室、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经侦大队、情报大队、刑警大队、法制大队、特巡警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看守所;各派出所除案卷卷宗外其它档案按照规定将档案整理归档后自行保管,国保大队、交警大队所有档案按照规定将档案整理归档后自行保管。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以对历史、对公安工作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档案的归档工作,明确1名责任领导和档案专职人员,认真收集本部门形成的文书档案、专业案卷、其它档案等,确保收集齐全、完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归档整理后交由指挥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库上架。

    (二)文书档案由各部门自行负责整理、编目、装盒、归档;业务档案、会计档案及声像档案由部门负责整理、编目、装盒。

    (三)各部门将2008年以来的卷宗按专业档案要求装订成册,并制作案卷材料移送登记表一式两份(电子档报徐少婷邮箱),在规定时间内移送法制大队,集中后由法制大队统一移送县局档案室。

   (四)各部门于6月27日前将名单和联系电话通过办公自动化报指挥中心邮箱。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