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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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377/201810-0004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对违反《教师资格条例》行为的处罚 流程图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0-12 发布日期: 2018-10-12
索引号: 003260377/201810-0004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对违反《教师资格条例》行为的处罚 流程图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0-12
发布日期: 2018-10-12
对违反《教师资格条例》行为的处罚 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8-10-12 00:00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调查核实教师违反《教师资格条例》情况。

 

 

 

经局领导班子商议予以撤销其教师资格。

 

 

 

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撤销其教师资格的通知书,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

 

 

 

该教师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承办机构:宣城市旌德县教体局服务电话:05638602270监督电话:0563860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