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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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326/201811-0005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粮食局局长刘志华解读旌德县关于建立库长制的实施办法 文号: 粮办〔2018〕19号
生成日期: 2018-07-23 发布日期: 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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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粮食局局长刘志华解读旌德县关于建立库长制的实施办法
文号: 粮办〔2018〕19号
生成日期: 2018-07-23
发布日期: 2018-07-23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粮食局局长刘志华解读旌德县关于建立库长制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7-23 00:00 来源:旌德县粮食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粮食局《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建立库长制的实施意见》(皖粮仓〔2018〕28号)精神,全面推进粮库建设和管理现代化,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夯实确保粮食安全保障基石,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打造现代化、规范化、信息化、生态化、法治化“江淮粮库”,决定在全县建立库长制。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围绕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依法监管、运行高效的粮库保护和发展机制为重点,大力践行“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行业宗旨,弘扬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绿色发展的柏乡粮库精神,严格执行粮食政策,推进绿色安全储粮,规范出入库监管,确保“两个安全”,为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供制度支撑。

2018年3月底前在全县所属国有粮库所有粮食收储库点全面实施,建立县级库长制体系,实现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全覆盖。“十三五”末,粮库建设运营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化管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全面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粮库管理运营体系,确保粮油仓储能力满足全省粮食安全的需要,实现仓储物流现代化、仓储管理规范化、业务流程信息化、绿色储粮生态化、监督管理法治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夯实基础、提升功能。牢固树立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就是保障粮食安全的理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兼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高效发挥其在粮食“产购储加销”中的基础性优势,全面提升粮食收储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安全。结合区域和库情特点,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解决粮库运营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法防措施,切实提高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水平。

——坚持科技创新、绿色储粮。注重科技投入,加快推进“智慧皖粮”信息化、仓顶阳光工程、绿色生态储粮、智能储粮装备、环保型清粮运输等关键技术的突破,积极推广普及运用,着力提高粮食仓储科技水平。

——坚持上下联动、明晰职责。建立健全以县局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库长职责,压实责任,确保粮食收储政策执行到位,每个仓专员专管、责任到人,形成一套网格化的监督机制。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强化守法诚信,推进依法管库治库,建立健全粮库资源监管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擅自拆除和改变粮库用途,不得危害粮油储存安全。

三、组织体系

(一)设立库长。县级设立总库长和副总库长。县级总库长由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华同志担任;县级分区域设立副总库长,县粮食局副局长王冬同志担任东乡西乡片(红卫、篁嘉桥、孙村)副总库长,副局长徐永保同志担任北乡片(三溪、双河)副总库长。

县所属粮库(粮站)设立库长,由县粮食局机关干部担任。篁嘉库—吕绍马;红卫库—胡斌;孙村库—王冬(兼);三溪库—徐永保(兼);双河库—朱建平。

县级设立库长制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县级库长制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综合业务股,副局长王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财务股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建立库长联席会议制度。县局建立库长联席会议制度。库长联席会议由总库长、副总库长、库长、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三)工作职责。县级总库长、副总库长负责组织督导全县库长制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县级总库长、副总库长负责全县粮库的监管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监督、考核下一级库长履行职责情况,强化激励与问责。库长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该粮库监管工作,监督安全储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向库长办公室报告。

四、主要任务

(一)坚守“两个安全”的底线。始终绷紧“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层层落实“两个安全”责任,构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有力有效、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员行为规范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法防等措施,紧盯严防、标本兼治。把“两个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贯穿粮库日常管理的始终,充分运用“智慧皖粮”等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依法依规强化全程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坚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坚决杜绝“人情粮”“打白条”等现象,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严格落实粮食库存监管制度和措施,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政策,牢固树立诚信意识,重合同、守信用,严格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和政策性粮食交易规则,确保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合规顺畅。

(三)全面提升粮库综合服务功能。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为引领,以大力提升粮食流通安全保障能力为重点,围绕“十三五”粮食流通发展规划,统筹保障粮食安全和行业发展需求,抢抓国家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政策机遇,突出粮食产后服务和质检体系建设重点,量力而行,优化布局,提升功能。认真落实《安徽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实施细则》,依法依规保护好粮库资源。

(四)强化科技创新和生态储粮。加快推进“智慧皖粮”信息化建设,以省级粮食信息化管理平台为中枢,逐步实现与市县级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推进粮食仓储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生态化、法治化管理,持续开展“星级粮库”创建活动,以典型示范带动,促进粮库管理水平再上台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推行库长制的责任主体,应把建立库长制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安排,确保库长制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以库长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粮库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完善粮库动态备案制度,定期公布相关信息;建立协调调度和督查工作制度,督促履职尽责,强化对库长制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完善支持粮库功能提升的政策措施。

(三)严格考核奖惩。根据省局要求,将库长制考核指标列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粮食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安徽粮食政务网”、“旌德信息公开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告库长名单,在粮库大门内醒目位置竖立库长公示牌,标明库长职责、粮库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发展粮库资源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筑牢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