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发改委>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003260537/201806-0000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 109 号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06 发布日期: 2018-06-06
索引号: 003260537/201806-0000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 109 号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06
发布日期: 2018-06-06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 109 号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06 00:00 来源:县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周云海等十位(蔡家桥镇代表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153’行动(下山行动)”的议案我委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县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开展一站式办理服务的问题

       2017年5月17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旌德县推进新型城镇化“153”行动(下山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办〔2017〕19号),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统筹推进具体工作。鉴于这项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农村居民将户籍迁往城镇的意愿不强、迁移人数很少等实际情况,目前,暂不具备开展一站式办理服务的条件。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考虑服务便捷化、高效化的具体措施。

       二、关于结合我县实际,用好用活现有政策,制定我县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问题

       2017年9月28日,县推进新型城镇化“153”行动(下山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密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确定,要加强制度保障,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谋划研究,抓紧出台配套政策,目前,县政府已于2018年1月11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办〔2018〕4号),《意见》明确支持新市民购房消费: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 月31日止(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农村居民在旌阳镇城区规划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并将户口迁入旌阳城区的,由县财政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其他非本县居民在旌阳镇城区规划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并将户口迁入旌阳城区的,同等享受上述补贴。县国土局拟定的《旌德县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已经进行修改完善,待提交县委深改组会议研究。下一步,我委将根据“153”行动(下山行动)有关牵头责任单位制定的配套政策,汇总编制“153”行动(下山行动)政策“一本通”,方便进城农村居民了解和掌握各项优惠政策。

       三、关于县直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问题

       《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153”行动(下山行动)的实施意见》(旌发〔2017〕16号)中明确指出要积极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乡镇、村要广泛宣传“153”行动(下山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意见征集和反馈平台,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此项工作。

       自开展“153”行动以来,我委多措并举,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在旌德报、旌德县人民政府网、微旌德等各类网络平台上多方位、多层次的开展我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其他有关职能门在开展“153行动”(下山行动)时也相应进行了积极的宣传,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153行动”(下山行动)这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你们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答复单位:县发改委

2018年3月5日

抄送:县人大,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