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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588/201912-00213 组配分类: 督查督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人民政府督办通知(旌政督〔2019〕13号) 文号: 旌政督〔2019〕13号
生成日期: 2019-11-15 发布日期: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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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督查督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人民政府督办通知(旌政督〔2019〕13号)
文号: 旌政督〔2019〕13号
生成日期: 2019-11-15
发布日期: 2019-12-04
旌德县人民政府督办通知(旌政督〔2019〕13号)
发布时间:2019-12-04 00:00 来源:县督办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气象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抗旱工作,根据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指示,请你单位在11月18日前增加一套人工增雨设备,用于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最大程度减轻旱情影响和损失。落实情况请形成简要的书面材料,于11月18日(周一)下午下班前,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县政府督办室,电子文本通过协同办公系统邮件一并报送。

对逾期未报送的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2019年11月13日

 

抄送: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