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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588/201704-00254 组配分类: 民办非企业单位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诚信诊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旌民许准字〔2017〕2号
生成日期: 2017-04-19 发布日期: 2017-04-19
索引号: 003260588/201704-00254
组配分类: 民办非企业单位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诚信诊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旌民许准字〔2017〕2号
生成日期: 2017-04-19
发布日期: 2017-04-19
旌德县诚信诊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7-04-19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旌德县诚信诊所举办者: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成立旌德县诚信诊所的申请,已于2017年2月24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成立“  

   请持《旌德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及时办理印章刻制、税务登记以及开立银行账户等事项,办结后报旌德县民政局备案,领取登记证书正本。每年5月31日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年度检查。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