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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57X/201901-00001 组配分类: 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名称: 2019年法院预算公开说明及附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23 发布日期: 2019-01-23
索引号: 00326057X/201901-00001
组配分类: 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名称: 2019年法院预算公开说明及附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23
发布日期: 2019-01-23
2019年法院预算公开说明及附表
发布时间:2019-01-23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旌德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

 

 

 

 

2019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旌德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十、旌德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

 

旌德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旌德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旌德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旌德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三)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县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开展司法技术鉴定工作。

(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七)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旌德县人民法院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  1 个行政单位、 0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旌德县人民法院

国家机关

 

 

 

 

 

 

 

 

 

 

 

 

 

 

 

 

 


三、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是:2019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认真落实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1155”高质量发展思路,为迈入高速时代、打造健康旌德、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旌德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

1、紧扣县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立足县情、院情,认真分析把握新时期法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对标定位,找准与法院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真抓实干,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把十九大精神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紧抓执法办案不放松。以积极有为的姿态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的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勇当“两山”理论的忠诚实践者和创新排头兵,为绿水青山、乡村振兴贡献司法智慧和担当。   

3、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加强日常接访、带案下访,加大视频接访,重视来信来访,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司法保护。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二、在履行使命上有新作为

4、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部署、重大案件进展等及时向党委政法委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和配合,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确保打击效果。建立案件台账、信息报送、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充分传达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犯罪,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完善司法政策,稳妥审理环境资源保护、破产重整、金融借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完善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机制,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经营者合法人身和财产权益。

6、依法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法审理行政公益案件,妥善审理涉及土地资源、城建拆迁、治安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7、促进执行攻坚常态化机制建设。把强制执行与规范执行结合起来、依法惩戒与司法关怀结合起来、健全制度与应用科技手段结合起来、解决执行难与解决“执行不能”结合起来、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与动员社会力量结合起来,让裁判文书一旦生效就一定会努力执行的观念深入人心,推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新作为

8、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畅通大厅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常规立案渠道,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坚持依法立案和规范诉讼秩序同步推进,依法制裁滥用诉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

9、继续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着力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推进“314+”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整合社会资源,强化诉调对接,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方式化解矛盾。

10、创新法官工作室工作机制,将法官工作室和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便民联系点结合,把普法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与志愿服务等结合起来,注重培养联系法官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及运用多种思维方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11、建立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树立百姓可以信赖的公正形象。优化升级司法公开平台载体,大幅提升司法公开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四、在推进改革上有新作为

12、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应对和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进一步完善员额法官业绩考评制度和办法,实现员额评价机制与退出机制、激励机制的有效衔接。落实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推进审判职能优化、内部管理扁平化。

13、进一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机构精简是基础、职能优化是关键”的思路,严格控制机构规模,科学设置审判机构,整合职能交叉、业务相近的非审判业务机构,简化管理层级,优化审判职能。

14、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从制度上完善法官履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和人民法院实际的内设机构体系,促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五、在深化党建上有新作为

15、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两个维护”。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6、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加强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法和载体。加快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激发党建工作活力。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工作,从严管理队伍。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党内生活。

17、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院,用好纪检监察“三线管理法”,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廉洁司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18、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全力打造“员额法官大讲堂”名片,不断提升干警综合素养。狠抓青年干部培养工作,通过定目标、多轮岗、压担子等方式,促使青年法官快速成长成才。“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凝心聚力、奋发有为、锐意进取。

19、继续做好文明创建工作,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工会等组织作用,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

   六、在内部管理上有新作为

20、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深化信息化应用和资源整合,统筹规划加强移动化办公、数据化分析等系统的运用,重视人才培养,加强经费保障,提高法官办案的智能化水平。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功能,加强正面宣传。

21、推动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加大安检等防范设施和警用装备投入,严格落实安检、值班等制度,确保涉诉群众、干警和审判、办公场所安全。

22、强化后勤保障制度,以服务审判活动为中心,建立科学有效、职责明确、措施有力的后勤保障服务机制。

23、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审批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办公设备采购、保养、维修程序。严格保密制度,重点做好机密件、卷宗、网络保密工作。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我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26.8 万元。收入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2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 957 万元,占9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9 万元,占 1.7 %;住房保障支出 51.9万元,占 5.1 %。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公共安全支出 1026.8 万元,占 93.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9 万元,占 1.7 %;住房保障支出 51.9 万元,占 5.1 %。

(一)公共安全支出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 1026.8 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减少1万元,减少0.1  %,减少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减少等。其中:行政运行957万元,事业运行 0  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  17.9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 6 %。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度预算 51.9 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 0.6 万元,增长1.2%,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升高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    5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026.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41.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资本性支出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单位2019年收支总预算1026.8万元。收入预算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41.4万元,主要用于指的是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0 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旌德县人民法院2019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预算绩效情况: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旌德县财政局有关要求,遵循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强化绩效目标编制、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客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从而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将1个部门共计40.6万元项目资金纳入绩效管理。

 

七、名词解释

根据《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2019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