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公共资源配置> 矿业权出让> 出让公告
索引号: 003260588/201804-00428 组配分类: 出让公告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旌国土告字 [2017]6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2-19 发布日期: 2017-12-19
索引号: 003260588/201804-00428
组配分类: 出让公告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旌国土告字 [2017]6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2-19
发布日期: 2017-12-19
旌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旌国土告字 [2017]6号
发布时间:2017-12-19 00:00 来源:旌德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旌德县人民政府批准,旌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编号为2017-1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参考价

(万元)

 

备注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7-18

旌阳镇城东区

8076.16

商住

≤1.5

≤35﹪

≥30﹪

 住宅:70年商业:40年

600

1200

 

 

保证金处置方式:成交后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作履约合同定金(不计息)。

二、出让土地的受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国土资源部印发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三、出让文件的取得及竞买申请: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1月9日(挂牌延长至2018年1月19日)到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期间,申请人可到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8日下午16时,挂牌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月18日下午16时。

四、公开出让方式:

1、本次公开出让的 2017-18号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应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公开出让方式根据具体报名情况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以上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申请人少于三人的直接转入挂牌。挂牌截止至2018年1月 19日下午3时30分。

3、地块以总价出让。

五、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18年1月9日15:30时。

拍卖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1月8日下午16:00时。

挂牌时间: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9 日。

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1月19日15:30时。

挂牌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下午16:00时。

挂牌、拍卖地点: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本次公开出让由旌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

七、其他公告事项

1、该宗地单独出让,具体建设要求详见规设〔2017〕20号规划设计条件。

2、该宗地按现状出让;

3、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出让地块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帐户

联系地址:旌德县国土局、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3-8603273 、0563-8601930

网 址:http://www.zwgk.ahjd.gov.cn/、

http://www.jdxzwzx.gov.cn

联 系 人:赵永富、龚立芬、丁世辉

收 款 人旌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建行旌德分行

帐 号:34001756608053000782

收 款 人旌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中行旌德支行

账  号:182704569525

收 款 人旌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徽商银行旌德分行

帐 号:2610701021000005716

收 款 人旌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邮储银行(旌德县分行)

帐 号:100251805520010001

收 款 人旌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旌德农村商业银行

帐 号:20000108659210300000018

收 款 人旌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工行旌德支行

账  号:1317097029200051002

九、本公告中的数据及未尽事宜以本次制定的出让文件为准并执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如有变动,以旌德县国土资源局书面通知为准。

 

 

                                         旌德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