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财政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 农业技术推广经费
索引号: 003260588/201703-00141 组配分类: 农业技术推广经费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2016年旌德县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3-17 发布日期: 2017-03-17
索引号: 003260588/201703-00141
组配分类: 农业技术推广经费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2016年旌德县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3-17
发布日期: 2017-03-17
2016年旌德县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17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财政专项支出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科[2016]65号)文件精神,资金主要用于3个方面。

1.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主要包括交通工具费用和误餐、通讯等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县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报省备案,该项支出不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25%;聘请从事技术指导和开展技术培训的专家补助,按服务次数计算,主要用于技术专家的差旅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等,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业技术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评价的绩效奖励,支出不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5%;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5%。

2.农业科技示范补助。主要用于试验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活动等补助。

3.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主要用于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所需的费用;对实施“特岗计划”,大学生到乡镇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给予适当补助。在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资金重点用于示范区创建农技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服务。

(二)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100万元(财农【2015】1825号文件),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

(三)分配标准

1、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35万元)

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25万元,包括交通费和误餐(包干制发放)、通讯等补助;农技人员完成农业技术推广重大任务的绩效奖励 5 万元(按照包村联户服务工作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聘请技术专家的补助和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工作考评等费用 5万元。

2、农业科技示范补助(43万元)

试验示范基地补助23万元。主要用于补助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活动。其中:补助安徽裕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8万元;旌德县天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13万元;旌德县三溪农业科技示范场2万元。

农业科技示范户、贫困户物化补助2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示范户、贫困户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物化补助。

(三)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22万元)

主要用于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对实施“特岗计划”,大学生到乡镇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给予适当补助。在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资金重点用于示范区创建农技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