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建军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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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县委研究决定:
曹建军同志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旌德县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陈福银同志任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云乐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唐健雄同志任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一年);
夏萌同志任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蔡家桥镇党委组织委员职务;
杨菁同志任县委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凤霞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免去其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家宏同志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免去其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刘升华同志任县委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副校长(正科),免去其县统计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罗继国同志任县委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副校长(正科)(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庙首镇纪委书记职务;
江秀丽同志任县委党校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委党校副校长、校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志刚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委党校副校长、校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贺淑芳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信访办公室)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余小明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王斌同志任县统计局党组书记;
陈欣迪同志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旌德县委员会副书记(挂职一年);
刘小俊同志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旌德县委员会副书记(兼职);
郭锐同志任俞村镇水利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陈源同志任云乐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方超同志任兴隆镇党委组织员;
姚远同志任孙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许艳同志任庙首镇纪委书记;
江银喜同志任庙首镇党委组织委员,免去其庙首镇党委组织员职务;
免去刘俊平同志的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德富同志的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姚卫华同志的县委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杨帆同志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程飞同志的旌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职务;
免去郑桂同志的云乐镇党委组织委员职务;
免去解浩同志的三溪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向明月同志的兴隆镇党委组织员职务;
免去李靖同志的孙村镇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马婕同志的庙首镇党委组织委员职务。
中共旌德县委组织部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