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民政部门负责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分为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个项目)、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及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5项民生工程。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政部门工作安排,围绕“秀美旌德突破年”总体部署,统筹实施民生工程,截止6月份,共投入民生保障资金1401.3万元,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农村低保:保障对象4023户5499人,新增322人,退出147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4%,保障标准为1800元/人·年,发放保障金449.72万元。
2.城乡医疗救助:共救助患病困难群众106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4.72万元( “一站式”救助638人次,支出28.11万元; “非一站式”救助因患癌症、尿毒症、白血病、精神病、心脏病等大病患者99人次,支出25.62万元),资助参合329人次,支出0.99万元。
3.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县五保对象718人,集中供养率65.6% ,集中与散居供养标准分别为3168元和2004元。发放五保供养资金和敬老院管理经费136.84万元。敬老院建设全年计划新增床位160张:其中旌阳镇中心敬老院新建140张床位,已完成三号楼封顶盖瓦,四号楼粉刷,二号楼准备基础验收;三溪镇20张床位已完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60张床位已拟定具体实施方案。
4.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制定了《旌德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共救助10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21万元。全县孤儿16人,按照每人每月600元标准发放生活救助资金4.98万元,并进行了“六一”慰问,发放慰问金3000元。
5. 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作为全省27个山区库区试点县之一,全县共有32822户农村籍居民参保,所需资金52.5万元由省、县两级财政负担,投保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下半年,县民政局将继续规范民生工程资金发放使用,着重抓好承担全市考核任务的旌阳镇中心敬老院项目建设,成立工程建设督导小组,倒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期竣工投入使用。同时,做好民生工程后期管养,让历年来建成投入使用的工程类项目安全可靠运行,让民生工程成为群众放心满意的民心工程。(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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