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实施民生工程工作
简 报
第四十六期
旌德县民生办 2015年9月1日
旌德县三举措加强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核查工作
一是及时开展新增到龄人员领取待遇资格核查比对。对每月新增到龄领取待遇人员仔细审核其相关材料,对是否存在享受职保及其他不符合领取城乡居保待遇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核查,排除以上情况确定为应发对象。
二是月度核查与季度核查相结合,省内核查与跨省核查相结合,保障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核查数据及时、有效。该县在城乡居保与职保领取待遇人员数据比对之外,更积极借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中比对查询平台,在每季度末与国家库及省库数据进行比对,对疑似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向职保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发送《疑似重复领取待遇人员信息协查函》提请协查,协查期间暂定城乡居保待遇发放,疑似身份排除者自暂定之日起补续发养老金。
三是根据核查结果督察督办,完善重复领取待遇人员追缴机制。对确定为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将启动追缴机制,一是及时联系参保人并在《告知书》上确认签字,通知参保人及时注销城乡居保关系,并按规定清退居保个人账户余额。对因个人原因拒不退回多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该县将通过《协助抵扣通知单》追缴多领金额。
经核查,2015年第一、二季度已查实重复领取待遇人员42人,排除3人,重复领取待遇金额涉及3.226万元。
旌德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近二千万元
今年,该县制定了《旌德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新的实施意见较以前政策相比,财政缴费补助增加5-20元,基础养老金标准由60元增加至80元,同时新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参保人死亡的,支付640的丧葬补助金。
截止目前,旌德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5.78万人,待遇领取2.46万人。今年1-8月,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799.58万元,养老金待遇支出1823.55万元,丧葬补助金支出8.58万元,基金结余6411.01万元。
发: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财政所。
送:省、市民生办、县委、人大、政府、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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