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我县强化此项民生工程的动态管理工作,打造阳光低保。
一、严格程序,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程序,由乡镇负责对新申请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对符合政策的对象召开听证票决会。对通过听证票决会的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审批后确定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名单将进行长期公示。截止目前,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520元/人·年,现保障对象4272户5654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5%,1-6月累计保障对象33909人, 6月份发放农村低保金115.77元,1-6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691.46万元。
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按照有进有出、有增有减的原则,县民政局督促各乡镇认真核查,对条件好转或死亡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时清退,完成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工作。我县6月份新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8人,停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人,1-6月累计新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91人,停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18人,对享受类别发生变化的313人进行了类别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