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经办管理方式,县人社局二月份起开始开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自查。
本次内部控制自查由自查对象为承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县级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延伸至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行政村(居)民委员会协保员以及参保和享受待遇人员。自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防护、内部控制的管理和监督五个方面。经自查,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较好,但在内部控制管理过程中尚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机制、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我县在自查的同时,依据市局文件要求,着手制定整改计划。下一步我县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将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及时整改,从而进一步规范基金安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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