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旌德县五举措加强贫困村驻村队选派干部管理。
一是实行跟踪服务指导。县委组织部和县选派办联合县扶贫办定期到选派村检查指导工作,落实工作日志和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选派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选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丰富选派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选派选聘工作例会,不断丰富例会形式,采取到选派选聘村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听取工作汇报,一起交流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参观学习选派选聘村在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层党组织建设、脱贫攻坚等方面好经验好做法,达到互相启发,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是完善选派选聘管理制度。在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印发《进一步加强选派帮扶干部管理的通知》,明确县选派办、乡镇党委、派出单位的管理责任,对各项制度落实的督查检查方式、次数要求用数字化进行明确,严格规范了在村工作制度、考勤请假制度、查岗通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选派干部工作日常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选派干部日常管理。落实半月查岗及不定期实地走访督查相结合的督查制度,注重省选派帮扶干部信息管理平台的使用,全体选派干部纳入信息平台管理,坚持做到每日工作动态上报率达100%,实现了信息化的签到管理。
四是建立严格考核机制。结合选派干部岗位职责,认真制定考核细则,严格按照述职评议、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确定等次、公开公示等程序对选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认真进行年度和任期(聘期)考核,使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脱颖而出,为组织挑选优秀人才提供决策依据。
五是强化选派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县委组织部印发的《旌德县选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具体操作规程》,落实选派专项资金的用途、项目申报、审批办法、资金管理方法等具体事项。各选派村按照要求积极谋划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并按程序报送相关材料,规范了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和操作方法。选派干部办公经费实行专户管理,专人审批。选派干部的生活补助费及福利待遇等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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