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现电商就业指导培训全覆盖。利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加强针对贫困群众电商就业创业指导,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摸排,对愿参与、能参与的贫困户进行电商培训全覆盖。对参加培训的人员提供补贴,建立农村电商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台账,明确增收途径。
二、发挥电商企业扶贫带动作用。明确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电商扶贫职责和目标任务,支持电商扶贫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做好本地电商企业孵化培育,打造本地知名的网商品牌,鼓励通过“特色馆”、“旗舰店”等电商渠道促进产销对接,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和主导产品线上销售。帮助贫困群众从事与电商相关的增收项目,鼓励农村电商企业通过农产品收购、参与就业等方式开展帮扶。
三、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上行。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上行力度,利用电商扶贫示范户、乡村电商扶贫(服务)示范网点,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带动、经营户带动和贫困群众自主发展产业的“四带一自”产业扶贫网销模式,整合贫困村的农产品资源,指导加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帮助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四、推进电商扶贫(服务)示范网点建设。鼓励就业扶贫驿站与乡村电商服务网点融合发展,巩固提升乡村电商服务网点基础功能,通过贫困农户创业、能人大户引领、龙头企业带动、乡村干部服务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乡村电商服务网点在电商扶贫、农产品上行、便民服务等方面的示范作用,重点打造一批乡村电商扶贫(服务)示范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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