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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话民生】法律援助照亮了我们的讨薪路

发布时间:2018-09-27 17:13 来源:司法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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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刘*水,今年66岁,家住宣城市旌德县兴隆镇。村里年轻的壮年劳动力大都外出打工,剩下的大多都是和我一样年事已高的老人。虽然我们都是留守老人,但也希望能挣点钱补贴家用,可是由于年纪大了又没有个一技之长,所以一直没有合适的工作。

    直至2015年,村里来了两位异乡人梅某和董某,在我们村租赁了200亩左右的田地耕种红薯,并且在红薯成熟后雇佣村民工作,承诺给予男工一天100元、女工一天80元的报酬。我们在得知这个事情以后都很高兴,想着这样多少能挣点钱,减轻子女的负担。所以同年4月,我与同村的另外26位村民为梅某和董某工作了近两月。但是之后两人仅支付了少部分工资,余款一直未付。

    多次索要工资未果的我和其他几位村民一直愁于该如何解决这件事情,正巧县里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和律师来我们村里进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于是,我就将我们的情况详细的告诉了律师,律师说我们符合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受援对象要求,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这样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会给我们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让我们不承担一分钱就可以“打官司”,这对于我们来说无异于是“雪中送炭”。随后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帮助我们准备申请所要的材料,简便办理手续,指派了律师事务所的朱律师办理我们的案件。朱律师在受理了我们的案件之后,多次上门了解情况收集证据,之后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很快开庭审理并且出了判决结果:要求两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27位原告的所有劳务报酬4万余元。

    在拿到法院判决书之后,我们都满心欢喜的等着拿到属于我们的工资,但没想到董某和梅某却直接找不到人了。正在一筹莫展时,工作人员来回访,我们就将情况告知了他们。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立即帮我们办理了手续,写好强制执行申请书交给了法院,这下我们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下来。今年7月份,我们接到了法院的电话,让我们去法院拿董某和梅某所欠的工资。就这样历时三年,我们终于拿到了辛苦劳作的报酬。

    像我们这样缺乏法律知识的农村留守老人,如果没有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我们很可能会错失了维权的最佳时期。很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政策送到我们百姓身边,照亮了我们的讨薪之路。

      (刘*水口述,旌德县法律援助中心祝明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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