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此次财政部、发改委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下发的通知,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据了解,自2009年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到去年底我省共完成70.7万户危房改造任务,惠及247万农村困难群众,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也对我省美好乡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我省认真制订实施方案,严格补助对象确定程序,严格执行分类补助标准,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要求,加强技术指导,完善信息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近年来,在国家三部委组织的绩效评价中,均名列前茅。(记者冯珉 通讯员 王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