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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5 14:34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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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7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6(星期六)、214(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4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1放假,52(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9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12(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15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18(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1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8(星期六)、109(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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