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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消协今天正式更名为“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6-03-16 08:58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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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淮晨报报道,314日下午,记者从安徽省工商局了解到,从2016315日起,安徽省消协及全省各地市消协都将统一更名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消保委),未来消保委的职责将更加明确。

  据安徽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更名是经过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首先因为消保委的确名与实相符。“消费者协会是政府发起成立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不是消费者成立的自我保护的社会团体;服务对象是不特定的广大消费者,不是特定会员;履行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益性职责;组织形式上,实行单位理事制,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律师、媒体等各界代表组成,不实行会员制。”而“协会”的名称一般用于会员制、依章程行事的社会团体,用消费者协会命名这一组织,与其性质和承担的公益性职责等属性不相吻合。其次是有利开展省际工作协作。长三角4省市中,除安徽外,上海、浙江已更名,江苏即将更名。长江经济带11省市中,除云南、贵州和安徽外,上海、浙江、四川、重庆、湖南、江西、湖北7省市已更名,江苏即将更名。

  更名以后,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基础上,对消保委的职责进一步细化与明确。同时,对我省各级消费者组织的创新经验进行总结,增加了4项工作制度:消保委可以约谈经营者,可以委托第三方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比较试验,定期发布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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