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贵州藉农民工小王在家收到远在千里之外的旌德县蔡家桥镇人社所1.5万元的汇款时,当即拨通蔡家桥镇人社汇款经办人的手机,连声道谢说,钱已经收到,感谢你们帮我讨回了工资,谢谢!谢谢!
2015年春节后,年过3旬的贵州省毕节市小王经人介绍,不远千里来到旌德县蔡家桥镇境内某石材加工企业务工。令小王万万没想到的是,原来约定隔月支付上月工资,被老板以各种理由搪塞拖欠。眼看到了2015年11月份,企业老板只支付了平时生活费3000元,还剩15000元的工资,经过多次讨要未果。
2015年11月上旬,小王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找到蔡家桥镇人社所。想不到,镇人社所当即与镇司法所一道,赶赴企业进行调查取证,了解实际情况。
眼看过了2016年元旦,蔡家桥镇人社所见多次上门或电话催促该企业老板按协议支付,均遭该企业老板软拖硬磨。为了兑现政府承诺,切实维护外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元旦节后一上班,蔡家桥镇人社所及时将该企业拖欠农民工小王劳务工资一事向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元月6日,县劳动监察大队及时向企业下发农民工工资支付令,责令企业老板必须于支付令下发3个工作日内,将所拖欠小王1.5万元工资如数交到蔡家桥镇人社所。慑于法律的威严,元月8日上午11时许,该企业到蔡家桥镇人社所,如数交清所欠农民工劳务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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