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省司法厅文件通报,我县庙首镇司法所、孙村镇司法所、俞村镇司法所三个司法所顺利通过初评申报和实地考核,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示范司法所”。
2015年下半年,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省级示范司法所复评和创建工作,对已命名省级示范司法所进行复评,并组织创建和命名一批省极示范司法所。我县孙村镇和俞村镇司法所是复评所,庙首镇司法所是创建所。
此次命名的三个司法所,是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优秀代表,在队伍建设、业务开展、所务管理、基础保障、信息化应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树立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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