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旌青字〔2016〕5号文件精神,3月11日下午,我局三名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中,志愿者们一是做好清洁工作,清理街边小广告、铲除“牛皮癣”,以实际行动改善我县城市环境;二是当好宣传员,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大家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争做文明市民,促进市民素质和我县文明程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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