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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6-03-28 16:19 来源:蔡家桥镇人社所 作者:蔡家桥镇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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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人员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按规定每年缴费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十三次档次。

(二)政府补贴。

缴费补贴调整。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省级财政承担20元,其余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三)基础养老金调整。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县人民政府再为每人每月增加补贴10元,基础养老金标准合计为每人每月80元。鼓励长缴多得,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加发的基础养老金由县财政承担。

(四)新增丧葬补助金。

参保人死亡的,一次支付丧葬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基础养老金8个月的金额,所需资金由县人民政府承担,金额为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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