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县司法局机关干部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路长工作职责,
活动中,司法局的干部职工来到上东门桥至河东路的地段,对乱扔乱倒垃圾、乱丢弃物等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对车辆乱停乱放、占道装卸货物或施工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对沿街经营户门前卫生、车辆停放不到位现象进行劝导,对市民乱穿马路、闯红灯、不遵守交通秩序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在劝导的同时,向沿街群众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惠民政策。
活动后,对发现的文明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总并上报至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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