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白地镇出台《白地镇请销假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该镇全体机关干部请销假,加强干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
一是规范请假手续。机关工作人员因事须请假者必须填写假条按程序审批,1天以内书面向分管负责人请假,2天以上先由分管负责人签字,再经书记或镇长签批同意后方可离开。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将批准假条及时交办公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电话请假的,请假后要及时补交假条,并告知办公室登记。
二是规范销假手续。所有请假到期,均要在应该上班第一天到党政办报到销假,由党政办人员在《请假条》上注明到假回单位上班日期,按时销假。
三是规范问责机制。该镇纪委将加大对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的,给予相应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