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申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组成评估组,于2015年10月28日-30日对旌德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省级评估。即日起,义务教育学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该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可发电子邮件联系沟通,也可向省评估组直接反映。
省评估组联系人:徐欢
联系电话(传真):0551-62831853
电子邮箱:xuhuan@ahedu.gov.cn
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组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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