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关于申报2016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16】1号文件通知。县农村能源办公室根据安徽昌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联合县发改委对该企业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现场核查。认为该企业符合申报大中型沼气工程条件。现予以公示一周。
如有异议请与县发改委或者县农委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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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邱孝青(县农委)电话:(0563)860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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