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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暨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听证会公告(一)

发布时间:2016-10-17 15:14 来源:县物价局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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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省物价局《关于加快实施城镇居民阶梯式水价制度的通知》(皖价商[2015]29号)要求,我县将启动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工作,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拟于近期召开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暨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17名,其中:消费者代表7名;经营者代表2名;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5名。

消费者参加人,委托县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参加人由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推荐。

二、旁听人员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2名。凡有意参加者可持本人身份证,于20161025日下午500点前,到旌德县物价局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8021131

三、新闻媒体采访办法

本次听证会将邀请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采访,届时由我局发出邀请函进入会场。

 

 

旌德县物价局

旌德县水务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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