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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旌德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暨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二)

发布时间:2016-11-08 08:37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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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价格条例》、省物价局《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我县将组织召开城区居民供水价格调整暨居民阶梯水价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时间:20161123日上午8:30

二、听证会召开地点:旌德县水务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简化水价类别。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将原居民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特种用水等五类,合并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三类。同时建立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二)供水价格调整暨居民阶梯水价方案

我县现行城区自来水价格是2009年制定的,其价格分别是:居民生活用水1.05/ m3,工业用水1.50/ m3,行政事业用水1.70/ m3,经营服务用水1.90/ m3,特种用水2.80/ m3

依据成本监审结果并结合本市各县(市)供水价格和居民阶梯式水价情况,拟定以下两种方案:

方案一:

居民生活用水由1.05/ m3调整为1.20/ m3。第一阶梯月用水量为20 m3及以下,价格1.20/ m3;第二阶梯月用水量为21-30 m3,价格1.80/ m3;第三阶梯月用水量为31 m3以上,价格2.40/m3考虑季节性用水差异,居民阶梯用水量以年度作为计量缴费周期。

非居民生活用水调整为1.80/ m3 (其中工业用水分三年调整到位,即每年上调0.10/ m3)。

特种用水由2.80/ m3调整为3.00/ m3

根据有关政策,集体户用水和学校、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等公益事业用水、部队、居()委会、开放式免费公厕等非营利性公共活动场所用水,不执行阶梯价格,水价标准按高于第一阶梯价格水平确定,具体价格为1.40/ m3

对低保户和五保户凭县民政局颁发的相关证件,每月享受5 m3免费的优惠政策。

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从201711日起执行。

方案二:

居民生活用水由1.05/ m3调整为1.35/ m3。第一阶梯月用水量为16 m3及以下,价格1.35/ m3;第二阶梯月用水量为17-24 m3,价格2.03/ m3;第三阶梯月用水量为25 m3以上,价格4.05/ m3考虑季节性用水差异,居民阶梯用水量以年度作为计量缴费周期。

非居民生活用水调整为2.10/ m3

特种用水由2.80/ m3调整为3.60/ m3

根据有关政策,集体户用水和学校、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等公益事业用水、部队、居()委会、开放式免费公厕等非营利性公共活动场所用水,不执行阶梯价格,水价标准按高于第一阶梯价格水平确定,具体价格1.50/ m3

对低保户和五保户凭县民政局颁发的相关证件,每月享受5 m3免费的优惠政策。

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从201711日起执行。

四、听证人及听证会参加人

(一)听证人:金洁俭 包忠平 潘尚龙柯贤东

(二)听证会参加人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汪晓模张四清

 2.消费者:霍梓林刘俊 曹明 汪琪 周晓春 陆露 王海豹

3.经营者:高嵘汤裕福

4.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汪国勇

5.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汪清周佳 唐小龙 柴璐 舒慧敏

五、网络征集意见建议 

欢迎广大市民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电子邮箱:clyzy12358@163.com

本次听证会特邀新闻媒体参加。

特此公告。

 

 

   旌德县物价局    旌德县水务局

    20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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