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价格条例》、省物价局《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我县将组织召开城区居民供水价格调整暨居民阶梯水价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8:30。
二、听证会召开地点:旌德县水务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简化水价类别。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将原居民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特种用水等五类,合并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三类。同时建立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二)供水价格调整暨居民阶梯水价方案
我县现行城区自来水价格是2009年制定的,其价格分别是:居民生活用水1.05元/ m3,工业用水1.50元/ m3,行政事业用水1.70元/ m3,经营服务用水1.90元/ m3,特种用水2.80元/ m3。
依据成本监审结果并结合本市各县(市)供水价格和居民阶梯式水价情况,拟定以下两种方案:
方案一:
居民生活用水由1.05元/ m3调整为1.20元/ m3。第一阶梯月用水量为20 m3及以下,价格1.20元/ m3;第二阶梯月用水量为21-30 m3,价格1.80元/ m3;第三阶梯月用水量为31 m3及以上,价格2.40元/m3。考虑季节性用水差异,居民阶梯用水量以年度作为计量缴费周期。
非居民生活用水调整为1.80元/ m3 (其中工业用水分三年调整到位,即每年上调0.10元/ m3)。
特种用水由2.80元/ m3调整为3.00元/ m3。
根据有关政策,集体户用水和学校、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等公益事业用水、部队、居(村)委会、开放式免费公厕等非营利性公共活动场所用水,不执行阶梯价格,水价标准按高于第一阶梯价格水平确定,具体价格为1.40元/ m3。
对低保户和五保户凭县民政局颁发的相关证件,每月享受5 m3免费的优惠政策。
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方案二:
居民生活用水由1.05元/ m3调整为1.35元/ m3。第一阶梯月用水量为16 m3及以下,价格1.35元/ m3;第二阶梯月用水量为17-24 m3,价格2.03元/ m3;第三阶梯月用水量为25 m3及以上,价格4.05元/ m3。考虑季节性用水差异,居民阶梯用水量以年度作为计量缴费周期。
非居民生活用水调整为2.10元/ m3。
特种用水由2.80元/ m3调整为3.60元/ m3。
根据有关政策,集体户用水和学校、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等公益事业用水、部队、居(村)委会、开放式免费公厕等非营利性公共活动场所用水,不执行阶梯价格,水价标准按高于第一阶梯价格水平确定,具体价格1.50元/ m3。
对低保户和五保户凭县民政局颁发的相关证件,每月享受5 m3免费的优惠政策。
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听证人及听证会参加人
(一)听证人:金洁俭 包忠平 潘尚龙柯贤东
(二)听证会参加人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汪晓模张四清
2.消费者:霍梓林刘俊 曹明 汪琪 周晓春 陆露 王海豹
3.经营者:高嵘汤裕福
4.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汪国勇
5.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汪清周佳 唐小龙 柴璐 舒慧敏
五、网络征集意见建议
欢迎广大市民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电子邮箱:clyzy12358@163.com
本次听证会特邀新闻媒体参加。
特此公告。
旌德县物价局 旌德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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