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旌德县人民法院法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述职评议方案》,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人民法院汪镭等6名法官、县人民检察院丁书清等5名检察官开展述职评议。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述职评议法官、检察官的情况,现征求社会各界对被评议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对象
县人民法院:汪 镭(副院长)
戴自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汪 艳(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加祥(审判员)
姚小玉(审判员)
朱良超(审判员)
县人民检察院:丁书清(副检察长)
汪淑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丽霞(检察员)
刘成瑛(检察员)
张 旭(检察员)
二、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上述11名法官、检察官自2015年以来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旌德建设情况;履行职责、公正司法、勤政廉洁情况等。
三、征求意见时间和方式:
欢迎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电,对被述职评议的法官、检察官履职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11月23日。
联系电话:0563-8604792
电子邮件:jdxrdb@126.com
特此公告。
旌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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