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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六)

发布时间:2016-11-21 15:48 来源:县纪委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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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61121日起对云乐乡进行巡察,时间为10个工作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云乐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尤其是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2. 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 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 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5. 根据县委要求,巡察组还将把党员干部庸政、懒政、怠政作为重点,着力发现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等失职失责行为以及其他县委要求了解的问题。

三、受理信访范围、方式和时间

(一)受理范围:受理云乐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二级机构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二)受理方式:

巡察期间,设置举报电话、来访接待地点、意见箱和电子邮箱接受来信来电来访。

举报电话:05638681274

来访接待地点:云乐乡司法所

意见箱设置位置:云乐乡人民政府大门

电子邮箱:jdxwxcz02@163.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县委第二巡察组

 2016年1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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