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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低价粮食收购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07 15:35 来源:县粮食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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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种粮农户:

我县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购品种:应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四等及以下的粮食实行市场化收购。

二、收购期限:2018年10月10日至2019年1月31日

三、收购地点:上级第一批确定我县1个收储点——安徽旌德省级粮食储备库三溪库区。

四、收购价格: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三等标准品粮食的到库价(1.26元∕斤)。

五、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三等中晚籼稻主要指标为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

六、水杂扣量:水份每超0.5%扣量1.0%,杂质每超0.5%扣量1.5%。详见收购现场《质价公示牌》。

联系电话:旌德储备库—8601085   县粮食局—8601190

监督电话:宣城直属库—2060025   市粮食局—2233967

特此公告

 

 

旌德县粮食局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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