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行为和参保缴费行为,切实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险的有效扩面和应收尽收。庙首镇人社所按照《安徽省劳动保障年度审查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县人社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2015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此次年审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至6月30日。主要是对全县行政领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和终止情况;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工资支付、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女职工及未成年工保护情况;流动人口用工管理等情况。此次年审分为用人单位自查、年度审查、整改及诚信评定三个阶段,对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或拒绝接受年审的用人单位,进行依法督促,要求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县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
截止目前,年审通知书已全部下达到辖区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