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我县高铁新区和平路西延段和S217城区西迁段两大城市路网工程的征迁工作启动以来,由于征迁户对征迁安置方式转型不理解,部分拆迁户的补偿欲望深,安置期望值高,还有少数拆迁户寄期望于通过拆迁“一夜暴富”,导致房屋征迁不能与征地工作同步进展,推进异常艰难,城区房屋征迁工作面临“六难”局面。
安置方式转型难。在我县以往历次拆迁工作中,都实行货币化安置、安置地安置和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三种方式,全县广大拆迁户和老百姓都认可和接受这三种安置方式。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从站在实施“小县大城”发展战略和城镇化长远发展的高度,贯彻落实上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要求,并借鉴参考周边县市拆迁安置的普遍做法,审时度势,科学而果断地作出决定,自2016年起,拆迁安置方式实行彻底转型,取消传统的划地自建(即给安置地)安置的方式。对此,广大拆迁户不太理解不予支持,加之长期形成的居住习惯(不肯上楼)也一时难以改变。拆迁户们纷纷提出“安置方式早不改、迟不改,为何就在他们身上改?”。认为这不公平、不合理,虽经征迁干部苦口婆心的思想和解释工作,但坚持要安置地的呼声仍然很高,有的还提出不给地就不谈判不签约。
平衡征迁诉求难。在征迁过程中,被征迁农户最关心、最看重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经济利益。因此,一部分拆迁户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想千方设百计寻求自认为合理的要求,常常采取不签字、拒谈判等方式,谋求不正当权益。加之征迁涉及面广、人口多,又涉及到自身切身利益,往往极易抱团,极少数人别有用心的加以煽动,出谋划策纠缠政府,提出各种与征迁政策相悖的要求。当前拆迁工作推进困难很大程度上是由各个征迁区域的钉子户引起。像城东新区等区域往年数次征迁中遗留的少数钉子户,若政府满足了他们的高价诉求,就无法面对已签约已安置的广大拆迁户,就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就必定会有更多户子想当钉子户。钉子户要求更大的利益,必与地方政府博弈。国家越是强调不能强征强拆,越是强调要和谐拆迁,在征地拆迁中,被征迁户往往就越是利用各种手段甚至极端手段来谋取更大利益。
进行拾遗补漏难。由于省委巡视组在去年底的巡视整改意见书上,提出不允许在出具评估报告之后再进行拾遗补漏。这给征迁工作造成了诸多不便。因为表面的建筑及其装潢和各类附属物都能看得见、摸得着,都能做到应评尽评,但是建筑的基础超深部分、地下排水管网等隐形部分,是评估公司难以一次性评估到位的。还有各家各户装潢所使用的各种材质的不同,也给评估公司一次性准确评估到位带来难度。
征迁工作联动难。征地拆迁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部法律法规和众多职能部门。同时又因为征地拆迁是新时期天下第一难事,诸多同征迁有关联的部门是望而生畏、知难而退,甚至包括一些和征迁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都不愿参与到征地拆迁工作中来。不参与是小,有的部门还片面地认为,征地拆迁就是指挥部征迁办一家的事情,其他部门不需要参与进来。鉴于这种不正确的认识,导致目前征地拆迁工作主要还是靠拆迁办在单打独斗,力量有限。
违章建筑处理难。对拆迁启动前偷建抢建、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有关部门没有履行好巡查监管、管控制止和依法拆除的职能,致使大量应当是无偿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流转到拆迁工作环节,给拆迁工作造成了十分头痛的难题。对这些违章建筑,若同合法建筑一样给予补偿安置,一则无形中助长了偷建抢建的歪风邪气,使得套取国家拆迁补偿资金的不法行为得逞,影响并带坏了社会整体风气;二则大大提高了政府拆迁成本,造成大量的国有财政资金流失;若不予补偿安置,被征迁户则不同意甚至拼命相抗,坚持说政府职能部门没有影像证据可以证明其是违章建筑,就必须承认其是合法建筑,就必须给与补偿安置,实行“拆一还一”的政策。
征迁法制保障难。在具体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各执法部门敢于担当意识不强,动真碰硬的勇气缺失,导致攻坚克难的决心不足,实施司法强拆的信心不够,少数执法干警甚至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消极思想。而征迁干部没有行政执法权,导致一些征迁违建户、难缠户、钉子户,成了现在摆在征迁办面前难啃的硬骨头。
面对“六难”局面,我县征迁部门不畏艰难、不等不靠,坚持“5+2”、“白+黑”的高强度工作,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的前提下,全面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征迁理念,严格执行依法征迁、阳光征迁、和谐征迁等政策措施,努力化解各种困难问题,全力以赴推进城市征迁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下,通过征迁干部的不懈努力,征迁工作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截至6月中旬,我县S217西迁改建征地、迁坟各种接近扫尾,16户的房屋征迁任务已完成签约11户;和平路西延工程征地已完成80%,房屋征迁任务86户中已有28户达成征迁协议,已签约的房屋正在陆续拆除之中。
目前,我县全体征迁干部珍视来之不易的成绩,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开足马力,乘势而上,全力投入新一轮的征迁谈判攻坚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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