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实施以来,县地税局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与县国税局密切协作,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做好“双代”(二手房交易、个人出租不动产委托代征)工作。
5月份,该局共受理二手房交易17笔,房屋等租赁业务8笔,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5张,交易金额502.76万,征收税(费)款14.51万元,减免税款23.89万元。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做好“双代”工作,加大追缴营业税欠税力度,强化营业税发票后续管理,努力完成“营改增”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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