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国地税合作。加强国地税合作机制,确保每月定期交换新开业、变更个体工商户登记、核定信息,按期移交此次营改增范围的全部税户及相关数据资料。
二是强化信息比对。比对移交税户国税核定信息,对因国、地税提取核定期间不同,而导致的部分税户核定营业额信息不一致,及时提交县局,建议国税及时更正。
三是强化数据二次录入。对因软件、信息数据、一户多业税户等原因造成省局不能从后台结转上月核定信息的税户,要求分局人员分类型逐户进行再次核定,确保所有税户核定数据准确无误。
四是强化政策宣传。通过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之际,对“营改增”政策进行宣传,特别是对“营改增”过渡期间,地税发票的使用进行辅导,确保我县个体工商税户,在本月20日顺利完成批量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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