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近日,白地镇人大联合镇司法所在镇政府举办交通安全普法讲座,特邀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家青主讲危险驾驶害人害己,阐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镇“校车”驾驶员、县、乡部分人大代表等共50余人参加讲座。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入刑,明确定罪量刑法律标准。主讲法官以此入手,重点讲解了危险驾驶的概念、犯罪构成、刑事处罚及严重后果等内容,以详实的文字和具体的案例,生动形象地阐述了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危害性,希望大家正确认识法律,广泛宣传法律,让法律的正能量弘扬到整个社会。
通过此次普法讲座,大家对交通安全常识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增强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观念,提高了广大驾驶人的交通法治和安全防范意识,倡导广大市民珍爱生命,严守交通规则,杜绝酒驾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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