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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民政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6-06-30 15:22 来源:民政局 作者:县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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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印发2016年旌德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旌安〔20165号)精神,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 县民政局结合我县养老机构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养老机构的各项安全工作,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始终把养老机构的安全工作放在民政工作首位。五月底我局制定印发了《2016年旌德县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方案里明确了组织培训;联合检查;加强宣传;开展应急演练;集中整治等重点活动内容。同时,制定了《2016年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表》,按照时间节点,真正做到有方案、有时间安排、有活动内容,做好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前期工作。

二、严格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一)组织培训。531日,县民政局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民政所负责人和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的“社会福利工作暨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会”。邀请县消防大队从火灾预防、火灾逃生自救九大要诀、最简易施救措施等方面有针对性的进行专业辅导。会上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部署。

(二)联合检查。613日至16日,民政局、消防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了全县养老机构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敬老院的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二是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完好。三是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同时,就敬老院管理人员对灭火器、消火栓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及“四个能力”指示的掌握情况进行了现场提问,并指导敬老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检查中,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单位负责人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组还要求各养老机构做好主汛期和暑期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把民政部、公安部制定印发的《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执行到位,确保全县各类养老机构安全运行,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

三、狠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卓有成效

(一)普及消防安全知识。616日,县民政局和消防大队到白地镇敬老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大队结合养老机构特点,从火灾预防、灭火器使用、初期扑救、火灾疏散等方面开展专题宣;民政局解读了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制定印发的《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特别是对“九个严禁”作了特别强调,要求行管人员和收养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到位。通过现场宣传,老人们对消防安全有了进一步认识。

为了扩大宣传效果,在消防大队协助下,制作了通俗易懂的一套12张的消防知识宣传画和一套20张的消防警示牌,共制作了12套,分别送到12个养老机构且全部悬挂张贴上墙,新颖的宣传方式获得老人们的认可,宣传效果显著。

(二)促进消防整改。通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和联合检查,一是督促各养老机构组织开展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并要求6月份开展后,下半年还要开展一次,大家在实际演练中不断总结、完善、提高。二是促进消防整改进度,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各类消防设施。三是提高责任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养老机构预防和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为养老机构火灾持续平稳奠定了良好基础,保障了各类机构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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