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力度,经过长期实践和经验的积累,俞村司法所总结出了“五步”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建队伍。建立覆盖全镇各村组的信息员队伍,通过定期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掌握发展动态,使许多矛盾纠纷被控制在了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速调处。发现矛盾纠纷时,及时调处化解,做到抓早抓小,及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不仅能有效的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展,还能及时了解到事情发生的第一手资料,为后续的调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把民事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拟方案。拟定一个大致的调解处理方案,对合理合法的要求给予支持,对不合理、非法的要求给予驳斥。在条件成熟时再提出让双方都满意的调解意见。
细调查。对于各类矛盾纠纷一定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去给予调解,不带有个人情感去处理纠纷。通过细致入微的调查、相关信息材料的收集以及做好笔录等手段,加以巩固证据。
强服务。在调解矛盾纠纷案时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使矛盾激烈的气氛倾于缓和,最终使矛盾纠纷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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