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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妥善做好2015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04 15:15 来源:民政局 作者:县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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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士官)61人,其中2011年前入伍城镇复员士官2人,女兵1人,农村退役士兵57人,转业士官1人。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上级文件精神,我县仍然采取新老政策相结合的办法,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一是对2名城镇退役士兵及1名女兵,进行一次性货币化安置,共发放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364211元。  

二是提高一次经济补助金标准。根据上级要求及周边县市的做法,今年起我县将按11.2比例发放本年度经济补助,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由原4500元∕人·年提高至5400元/人·年,共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金1440180元。

三是积极协调转业士官安排工作问题。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转业士官安排工作岗位问题拟定方案。

四是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免费驾驶技能培训。自今年起,我县为退役士兵提供免费驾驶技能培训(C1型)。2016年我县共有31名退役士兵参训,每位学员的报名费为3930元,共计1218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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