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卫计委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抽调技术骨干组成督查组,对全县10个乡镇卫生院及中医院、县医院进行了妇幼卫生民生工程项目进行专项督查指导。
督查中,县督查人员根据《旌德县2016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要求,对县医院、县中医院、10家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的孕产妇保健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情况,乙肝免疫球蛋白的使用登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非医学指征剖宫产手术情况、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与发放、“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等工作进行了核查。同时在乡镇计生干部的带领下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核实民生工程政策知晓率、产后访视及儿童保健服务的及时性、规范性等。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书面督导意见及整改措施。要求各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卫生管理规范执行各项妇幼民生工程项目,督促规范开展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运用卫康系统对孕产妇、儿童实施系统化管理,努力提高“两管率”,努力提高全县各项妇幼卫生民生工程工作质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